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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6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是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国内外统计资料、统计图书及文献;承担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开展统计资料、文献公益服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统计信息的查询;负责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的建设、管理与维护;指导统计系统网站的建设工作;承担统计资料馆的日常管理、运营;利用统计信息资源,编辑研究统计史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微观数据实验室数据分析岗位1人。

三、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扎实的经济学、统计学理论功底,丰富的经济、统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口;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经济学(含统计学)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9.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正式发布公告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xiafei@stats.gov.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3.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明、户口本人页、学历证书等。

(2)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负责,凡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通过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如果通过审查人员少于3人,则此次招聘工作终止。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时间、笔试要求以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公布,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结果由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由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其中,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复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2.体检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如果发现此次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国家统计局人事司或机关纪委投诉、举报。

2.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国家统计局网站有关信息。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并享受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10-68782979。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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