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4.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其中临床医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8-26520060578-2652009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