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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简章

发布时间:2018-08-16
2018年1月3日上午10:30
现场报名
昌吉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高新区办公楼321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选调有关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9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疆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产业经济管理岗、招商引资岗、网络信息管理岗、文秘岗年龄35周岁及以下;工程管理岗、审计岗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财务岗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六)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
(七)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八)遵从区州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按照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中空缺岗位等级,服从用人单位定岗定级和工作岗位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一)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程序择优拟定选调人员。
(一)公告发布
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和昌吉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994-2260251、0994-2206160
3、报名地点:昌吉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高新区办公楼321室。
4、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请报名人员登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和昌吉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网,自行下载《2018年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规范填写。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公务员须提供《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以上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当地人社部门公章);
⑤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资格审查
昌吉高新区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室依据选调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面试前组织资格审查时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其原工作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
监督电话:0994-6536955
(四)选调考试
选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笔试(文秘岗)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面试成绩均将通过昌吉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cj.cn)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考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以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昌吉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组织部(人社局)按照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请认真填写本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开选调过程中其它有关事项,请关注昌吉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cj.cn)。
(四)本公告由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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