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上海市科委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服务保障机构,主要承担上海市科技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运行服务和维护保障,同时还承担上海市科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政务咨询1人(专技十级)
网站建设1人(专技十级)
网站编辑1人(专技十级)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务咨询
1.职位说明
承担行政服务窗口相关工作、协助落实推进政务公开。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10年以上政务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及本市创新创业政策;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具有科技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网站建设
1.职位说明
承担网站美编、策划、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
4)具有5年及以上政府网站策划研究、建设运行等相关工作经验;
5)具备网站或相关项目美术编辑能力,熟练掌握Photoshop、Illustrator等软件,有制图、修图能力;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7)具有科技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网站编辑
1.职位说明
承担网站内容编辑、日常运维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
5)具有5年及以上政府网站内容编辑及运维相关工作经验;
6)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较强的内容策划、采编、归纳能力;
8)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9)具有科技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10)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下载本招聘公告中的《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通过本人有效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本次报名邮箱(hr@sstic.sh.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如:政务咨询-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
报名材料:《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
信息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通知面试,不参加面试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部门同意,由信息中心根据职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信息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sh.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邮箱:hr@sstic.sh.cn
联系电话:33383413
监督电话:23112546
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