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省仲裁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仲裁院委托安徽省环安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具体任职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法律实务类和法学类专业;
4.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
5.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报考时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7.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在仲裁员指导下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性事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2月10日
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环安人才网(http://www.ahharc.com)、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上传至ahharc2019@163.com,同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即可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重复性邮件以最后发送的邮件信息为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压缩成文件包,以“姓名+书记员招聘”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3.注意事项:填写表格时勿修改已设置的格式参数,未按规定表格填写报名信息为无效报名,表格上的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处要上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
(二)资格审查
安徽省环安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和省仲裁院将组织对报名人员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核通过,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名单,在环安人才网公示3天,同时公布参加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的情形,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于2019年12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环安人才网公告。职业技能测试采用计算机速录考核,正确字符达到1215个为60分,考生所打正确字符÷1215×60=考生实际得分。最低0分,最高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上机操作(看打)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职业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2)。
职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分数排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12月17日至12月19日在环安人才网公示3天,并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安排。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数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确定(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均可入围)。如面试人员比例无法达到要求,将酌情降低面试对象比例。
资格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轮面试考核环节,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确认的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A4纸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
(五)面试考核
入围面试考核环节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为15分钟,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成绩以面试为准,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将在环安人才网公示3天,同时通知体检与考察具体安排。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职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的成绩仍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照安徽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省仲裁院依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人事部门审核,并在环安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按1:2的比例确定备选人员名单(不单独公示,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排名自行查看)。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省仲裁院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已聘用人员2年内主动放弃聘用或被解聘的、公示后出现考生放弃或双方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备选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省仲裁院决定。
四、薪酬待遇
确定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保密
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机关纪委部门指导监督下,招聘流程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人社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咨询安排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三楼。
咨询电话:0551-62656193
举报或投诉电话:0551-62618940
应聘资料投递邮箱:ahharc2019@163.com,请将邮件名称以“姓名+书记员应聘”命名。
2020年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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