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仙桃市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仙桃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等情况,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仙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仙桃市2020年度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龄计算起始月份为8月份,《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8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iantao.gov.cn)或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xiantao.gov.cn)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4),符合加分政策的另需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承诺书》填写完整后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需有原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及公章)、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考生网上报名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邮件回复,请电话确认(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未经电话确认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8:00至8月28日18:00。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情况将及时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8月28日18:00后,不能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另行公告。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9月上旬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和地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批准后报仙桃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星期左右通过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发布。
五、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仙桃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和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核准并报仙桃市人社局备案)。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报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仙桃市卫生健康委确认后报仙桃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属于市外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公告在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七、考试成绩计算及发布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实行加分优惠政策,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8月31日。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笔试总成绩。加分人员在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支一扶”支医考生持《加分申请表》及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登记审核。今年期满未领到服务证书的,由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相关证明。
(四)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发布考生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
1.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仙桃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仙桃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若需递补,报经仙桃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涉及政策口径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728-3323315。
2.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仙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电话:0728-3235991。
3.仙桃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28-3323319。
4.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督电话:0728-3324436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