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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濮阳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3
2018年8月15日上午8:00
现场报名
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9月22日上午9:00—11:00
卫生和社会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精神,我市2018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46名,特岗全科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计划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全市共招聘46名。其中,为县级医疗机构招聘研究生1名、本科生2名;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9名、专科生34名。详见《濮阳市2018年特招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3)。
  (二)特岗全科医生
  全市共为南乐县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详见《濮阳市2018年特岗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表》(附件4)。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级及县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4.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专业条件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除符合(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特岗全科医生专业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除符合(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
  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 ( 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3 年以上 ( 含 3年) ,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需要。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也可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名额
  2018年8月1日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请在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持报名表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和本科生还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从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近一个月内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不得化浓妆,不得使用美颜软件)5张,到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5日—8月1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特岗全科医生报名
  报考特岗全科医生岗位的报名者,请在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河南省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按以下三种方式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第1种专业条件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2)符合第2 种专业条件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第3种专业条件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符合第4种专业条件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高级职称聘任证原件、复印件。
  已退休人员还须提交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时间和照片要求,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间和照片要求一致。
  (三)资格审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考试时间:9月22日上午9:00—11:00。
  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考试地点等具体考务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医学专业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2.特岗全科医生不进行笔试。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按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负责组织。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面试时间。
  医学专业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直接进入面试。特岗全科医生应聘人员面试工作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同时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折算。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和特岗全科医生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的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体检和特岗全科医生体检同时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在网站上公示7天,如无异议,按照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备案
  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填写《2018年特招毕业生备案表》、《2018年特岗全科医生备案表》一式三份,同时,形成备案报告经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卫生局)共同盖章后,上报市卫计委。市卫计委汇总后形成备案报告,经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盖章后,上报省卫计委备案。
  五、待遇保障
  按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精神落实相关待遇。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经费补助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纳入编制管理
  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福利待遇
  ①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②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③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在日后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④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转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二)特岗全科医生
  1、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5、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6、对于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免费组织岗位培训;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原有的执业范围保留),县级公立医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并及时安排上岗。
  7、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县(市)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补助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8、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费用和违约金。
  七、组织领导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是我省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濮阳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招聘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根据招聘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咨询电话: 市卫计委:6661593
  南乐县卫计委:6230100
  范县卫计委:5283159
  开发区卫生局:4625767
  监督电话:6661529
1.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2.河南省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docx
3.2018年濮阳市特招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4.2018年濮阳市特岗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表.xls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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