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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鸡西市选拔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6 市委组织部公选办
2018-06-05 16:56:22
现场报名,邮件报名
jxzzbdpk@163.com
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系统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鸡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鸡西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2个)
  乡科级领导职位(7个):鸡西市市辖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局长4职、副局长2职、总工程师1职。
  乡科级非领导职位(5个):鸡西市市辖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
  二、报名条件
  选拔范围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1)报考乡科级正职的,年龄一般应在42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正科级(相当于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副科级职务具有涉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7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乡科级副职的,年龄一般应在37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科级(相当于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具有涉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任职年限和身份要求:
  (1)报考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担任副科级(相当于副科级)职务满2年(2016年6月1日前任职);机关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科级(相当于正科级)领导干部可以报考。
  (2)报考乡科级正职非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担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2015年6月1日前任职)。
  (3)报考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在机关、事业单位任科员四年以上(含试用期一年),在国有企业工作满4年;机关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科级(相当于副科级)领导干部可以报考。
  (4)报考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任科员四年以上(含试用期一年)。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涉煤相关专业学历。
  4、经历要求: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男性,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4)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拔的情况。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可分别选报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可同时兼报。报名人员需填写《鸡西市2018年公开选拔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或登陆鸡西新闻网下载)。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5日至6月14日。报名时需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任职经历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鸡西地区以外的乡科级干部需提供市(地)级组织部门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和所在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及所在部门、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公选期间各时段和试用期间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鸡西地区以外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邮箱(jxzzbdpk@163.com),也可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鸡西市所属县(市、区)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市委组织部公选办地点: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5号市委三楼311室(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307室(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2、资格审查
  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报考人员报名时由市委组织部公选办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初审通过人员有关材料,于6月15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进行集中复审。鸡西地区以外报考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的除外)于6月14日、15日持有关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
  经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最终审查合格的,6月20日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含兼报人员)应达到公选职位数量3:1比例以上,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缩减公选职位。
  3、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某类职位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累加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察人选与各类选拔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某类职位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选拔职位的具体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对职位的适应程度、群众公认程度和发展潜力。
  5、决定任用
  公选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任用人选及岗位安排建议,由有关县(市、区)委讨论决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人员一般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试用前岗位工作或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由公开选拔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决定有关具体事宜,公选办组织实施,由有关方面进行全程监督。
  有关事宜,由公选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67-6166609、6166615。
     附件:鸡西市2018年公开选拔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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