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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招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要求,齐齐哈尔市将组织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甘南县、泰来县、克东县)计划招聘农村学校教师188人。其中:小学87人;初中10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对小学比较紧缺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可适当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要求,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试”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服从聘用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及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认定由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形式上传至各县指定邮箱,由各县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3.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上传(携带)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先报名后考证人员需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5)《齐齐哈尔市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报名表》(附件2,表格格式不得改动);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色背景)3张;


  (7)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需提供院系出具的师范类证明(盖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2)凡填报和提交有关材料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此次招聘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qhredu.net:9081/index.aspx),如需咨询相关事项,可按附件1公布的联系方式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二)笔试


  初中、小学共用一套试题,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现场确认


  考生带相关证件到所报考县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确认时间由相关县具体通知。


  (四)面试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面试。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1:3比例的学科,依据岗位需求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内容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面试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在岗位计划末位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顺序为高考分、学历高、有教师资格证的来确定最终进入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核


  对拟聘用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1:1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如聘用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可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防疫相关要求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该自觉遵守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0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岗位计划表de.xlsx

2020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报名登记表ds.doc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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