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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  诺  书.doc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和《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6号)精神,规范市场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逐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决定在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中继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服务树品牌  规范管理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教育培训、诚信服务制度建设、诚信状况评估和诚信典型宣传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完成所有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实现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建立全覆盖,从业人员接受诚信教育培训和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达到100%,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意识和水平显著提高,年内再次创建一批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和落实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制度,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诚信服务意识,提高诚信服务水平。组织各服务机构签署《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二)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完善诚信评估制度和标准,健全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诚信评估体系。要及时采集服务机构诚信信息,建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依法使用诚信信息,要加强诚信信息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组织诚信状况评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2014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考核评估表》,采取自我评价、专家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式,认真评估服务机构的诚信状况。
  (四)落实诚信奖惩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及资金,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诚信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并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要对创建中涌现出的优秀诚信机构、诚信岗位、诚信个人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失信曝光、黄牌警告、吊销许可等方式,加大对失信服务机构的惩戒力度。
  四、活动方式
  (一)建立诚信档案。2014年9月20日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为所属服务机构建立完整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并将相关基本信息录入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交流服务平台》之中。要加强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整理、归档诚信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要加强诚信档案与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市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年都要定期组织开展诚信主题活动。一是开展“诚信服务月”主题服务活动。组织所有服务机构开展以“创建诚信服务机构”、“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为主题的“诚信服务月”活动,积极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二是开展“诚信兴业”主题培训活动。每年都应组织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1次以上、不少于2天的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升诚信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诚信一路同行、争创服务品牌”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应组织服务机构代表召开1次以上相关会议,宣传诚信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三)推行诚信服务制度。一是推行服务公示制。各服务机构要在固定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开相关证照、服务规程、收费标准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二是推行服务承诺制。各服务机构要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接受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管理监督。三是推行服务反馈制。各服务机构要完善服务评价机制,主动联系服务对象,跟踪掌握服务后续情况。适时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有效解决投诉和纠纷。四是推行服务台账制。各服务机构要准确记录服务过程,依法保守客户秘密。五是推行信息管理制。各服务机构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服务机构自身信用管理,确保良好的信用状况。
  (四)建设信息管理平台。要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省厅官方网站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交流服务平台》上分别设置“网上投诉”栏目,各地人社部门也可通过设置网上意见箱、曝光台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确保服务机构诚信信息准确可靠。年内及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录入诚信基本信息和业务开展信息的服务机构,今后将被分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中予以曝光公布。
  (五)评估诚信示范机构。评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次。今年,各市地按照不超过总服务机构10%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评估;省厅按照2%比例向人社部推荐“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六)加大诚信监管力度。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及时发现解决诚信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制定和完善诚信服务标准,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全面提升诚信意识和诚信经营水平。
  五、活动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2014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方案》(附件1)。以后每年定期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创建活动要公开透明,不得向服务机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干涉服务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及时总结活动经验。要注意总结创建活动先进经验,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 系 人:姜喜贵 张 敏
  联系电话:0451—87130398
  电子邮箱:srstscc@163.com
  附件:1、2014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方案
     2、2014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表
     3、2014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评审表
     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
     5、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10日

2014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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