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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协管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5-28

为了确保我办财务档案整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扶贫财务协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财务工作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范围
北海市辖区(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合浦县扶办开发办公室(解放路7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遴选,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由合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在合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应聘人员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审批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签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享受下乡工作补贴。
六、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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