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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肇庆市高要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01 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9年1月29日至2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
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地址:高要区府前大街25号区府大院原区委楼五楼)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工作,经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较强自律能力,善于沟通,具有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

3.报考年龄为22至35周岁(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4.熟悉电脑系统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

5.有汽车驾驶证(C1及以上)或写作能力较好的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对象,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查询

可在高要发布以及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查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无需缴纳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2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地址:高要区府前大街25号区府大院原区委楼五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及资料:(1)《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汽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3)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彩色照片3张(相片要求为近3个月内近照);(4)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后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按实际考试分数的40%计入综合得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划定。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①按笔试入围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实际测试分的60%计入综合得分。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③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

五、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经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研究决定后,可在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解聘、续聘、人员管理等由聘用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为每人每年约4.8万元(含社保五项、人身意外险等)。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向肇庆市高要区创文办咨询,联系电话:0758—8200770,联系人:吴小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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