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创办于2015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校园规划占地516亩,建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224人,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健康管理与促进5个系,开设护理、药学、助产、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医学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等17个专业,在校高职学生6370人。2018年首届毕业生总就业率为95.3%,2019届毕业生总就业率为99.1%。
学院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卫生和健康事业”办学定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现代大健康产业,对接产业链设置专业,建立和优化以医药类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凸显办学的特色,致力培养卫生健康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打造青年学生健康生活的示范单位,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鲜明的医卫类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人才:教授或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可放宽至53周岁。
第二类人才:副教授或拥有副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须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本次招聘按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人才招聘要求进行,其中第一、二、三类人才招聘对象为学院开设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专业技术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四)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时间界限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八)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不符合人才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人才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
1.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每月给予人才补贴2000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应聘者近五年的教科研业绩,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家属安置:学院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住房安排:对引进的人员,学院根据实际条件提供过渡性住房。
5.优先安排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在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二)第二、三类人才:
1.每月给予人才补贴1000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3万元;
2.提供科研经费3-10万元(科研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应聘者近五年的教科研业绩,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家属安置:学院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住房安排:对引进的人员,学院根据实际条件提供过渡性住房。
5.优先安排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在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人才补贴按月发放,年限为3年;安家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购房补贴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茂人社规〔2018〕3号)要求的,学院申请办理市人才补贴,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贴的,不再享受上述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第一类人才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第二、三类人才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2万元。
(三)第四类人才:
获聘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安排
场次一:2021届高校毕业生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专场供需见面会
1.招聘地点: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田径副场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12:00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6日下午14:30-17:30
签约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
场次二: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1.招聘地点:广西医科大学(本部)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下午14:30-17:30
签约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
场次三:医药、药类、卫生管理类专场
1.招聘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3日上午8:00-12:00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下午14:30-17:30
签约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
六、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进行验核(2021年毕业生毕业证书资料可在毕业取得后提交验核),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料审核
茂名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按招聘岗位人数不超1比3比例通知参加面试,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凭身份证、面试考核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考核,其中第一、二、三类人才根据应聘人员的情况和岗位特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面试。
(三)现场招聘办法及签约
本场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应聘者参加茂名市教育局、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主要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学基本功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然后由现场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面试和考核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书(应聘者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现场决定录用。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决定录用外,不作递补。
(四)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教育局、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所有。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668-2902410
游老师13929712560
蔡老师15113620211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
电子邮箱:jkxyzz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hvc.edu.cn/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