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茂名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具体详见岗位要求。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到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各局(办)从事机关公务工作,实行合同制管理,执行茂名高新区规定的政府雇员薪酬待遇,月均730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流程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xrs2158091@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压缩包均需注明“岗位代码+姓名”字样。经资格初审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的公告),入围面试者需提供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excel表);(2)电子免冠证件照片;(3)毕业证;(4)学位证;(5)有效身份证;(6)专业技术资格证;(7)职业资格证;(8)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的材料(3-8项需扫描件)。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六、联系信息
1.联系电话:0668-2158091。
2.参加考试、体检及聘用人员等名单将公布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http://www.mmh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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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新区党政办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