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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西安、上海、兰州、广州等城市国内重点高校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白云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46名,其中局属及镇街事业单位31名,教育系统教师15名。详见《2023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须同时符合下列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工作。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的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资格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见附件3、附件4),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旧专业部分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2023年毕业生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为研究生、硕士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校园招聘报名日期首日。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宣传、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宣传


  本次招聘在高校举行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


  (二)报名方法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确认、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名岗位选择对应的报名地点,并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按所在考点进行汇总排名。


  1.网上预报名


  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以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地点:本次招聘初定西安、上海、兰州、广州等城市的高校设现场报名点,视情况可适当调整开考城市,具体时间、地址信息待与高校商定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和当地各高校网站另行补充通知。


  (2)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岗位对应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签订承诺书。


  (3)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报考单位设点处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关于报名及后续招聘事项以补充报名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报考人员下载《2023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资格审核目录》(附件2),自行打印签名后,由本人携带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查,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如考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近期彩色小一寸照片1张;⑥个人简历一份;⑦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近期彩色小一寸照片1张;⑤个人简历一份;⑥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3)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④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近期彩色小一寸照片1张;⑥个人简历一份;⑦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考试。报考成功的考生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2)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2号)设置。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局属及镇街事业单位人员(含白云区教育研究院岗位)


  1.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上查询。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1.2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考生按10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


  1.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2.教育系统教师


  2.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上查询。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2面试(说课/试教+问答)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说课/试教+问答)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考生按10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


  2.3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四)签订三方协议(2023年3月下旬)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面试次日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则由招聘单位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岗位变更,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有关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可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调整,如有调整,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591264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5912663。

  附件1:2023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资格审查目录.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docx

  附件6:2023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汇总表.xls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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