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尤溪县教育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的通告》(尤教人〔2020〕4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尤溪县2020年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现将补充招聘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尤溪县2020年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10名,具体补充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在试用期内应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并将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我局人事股审核,否则将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3日至2002年2月3日期间出生)。
7.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或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20年7月14日至23日通过尤溪县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218.86.116.37:83/rsxt/zpjqxk_login.asp)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为方便联系,请报考者加入“尤溪紧缺学科教师招聘”QQ群(群号:1107883914),加入时须按“学科姓名”格式发送验证信息,才可通过验证。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将在县政府网(www.fjyx.gov.cn)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所列招聘专业一致;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学历和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上应可分别查询认证。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尤溪县2020年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宜将在县政府网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网络报考尤溪县2020年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经网上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核和面试人选。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审核为准。
2.成绩计算。本次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3.同分判定。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相同,则报考者名次以年龄长者优先;若年龄再相同,则再增加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最后一次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选岗聘用
体检、考核、公示和选岗聘用办法按《尤溪县教育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的通告》(尤教人〔2020〕4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岗位分配
按我局公布的岗位,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则紧缺急需学科招聘(尤教人〔2020〕4号)的拟聘用人员先选择岗位,省统一笔试招聘(尤教人〔2020〕5号)的拟聘用人员再选择岗位,补充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最后选择岗位。每位报考者仅选一次,岗位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若没按要求参加选岗或不选岗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补充招聘信息将通过尤溪县政府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补充招聘工作政策和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咨询电话:0598-6324826(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档案方面咨询电话:0598-6328309(尤溪县教育局档案室)。
八、纪律要求
(一)本次补充招聘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电话:0598-6337930。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8-6333895。
本通告由尤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尤溪县教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