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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征集高层次及重点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计划招录4名编内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考录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2月前取得;


  (三)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


  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putian.gov.cn/zwgk/tzgg/)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如: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A02和A03岗位须提供所要求研究方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或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pthy2692095@163.com,联系人:柯女士;联系电话:0594-26920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5号楼四层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1100。


  应聘人员必须对填写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每位考生只限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五、面试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二)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A02和A03岗位须提供所要求研究方向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三)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满分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若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时,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若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得分并列,则以最后两道专业题总分高的优先。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且提前一周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六、体检和政审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有关规定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缺席者,


  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政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日的公示。


  八、聘用、递补


  (一)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94-2378696(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0594-2692095(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


  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2)。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面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三)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0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2.核酸检测机构查询


  3.2020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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