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2019年人才需求信息》(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日(周六)9:00-12:00。
地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
2.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且必须提供学信网查验的学籍验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经学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
(4)《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2019年人才需求信息》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1.时间:现场报名通知。
2.地点:现场报名通知。
3.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考核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予以公示。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现场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的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1日至10日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进行入职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非应届毕业生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审查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
(五)试岗
部分需要试岗的岗位,给与不超过半月的试岗,试岗期间无工资福利待遇,试岗结束后由试岗科室给与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录用。
五、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享受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