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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延庆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延庆区民政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现场报名
区体育馆(四中南侧)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街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延庆区社会工作者规范及社区工作者管理工作方案》(京延民字〔2019〕147号)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拟定向面对我区协管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依法开展居民自治,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按照社区职责清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事务。


  4.主动走访社区居民,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共治活动,培育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6.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计划招录76人,定向面对我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职在岗的全日制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电脑操作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延庆区户籍;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者工作经历的。


  三、报名程序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区体育馆(四中南侧)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自行填写并打印《延庆区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A4纸打印1份,见附件),现场不提供填表条件,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只有“本人签名”栏手写,其他内容均不得手写,否则无效;另附同底版照片1张,背面写清姓名;


  2.户口簿原件,首页(集体户口须持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国外学历的,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四)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领取准考证凭条》,按照凭条信息及注意事项,持凭条及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2月6—7日8:30-11:00,14:00-17:00到延庆区民政局社会工作人才中心(延庆区南菜园社区服务中心三楼310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由相关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3.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成绩发布


  笔试及综合成绩在相应考试结束后,均将通过北京延庆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jyq.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不再电话通知。


  五、体检及政审


  拟录用人员按照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的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聘用、解聘及薪资待遇


  所有被录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一)薪资待遇、用工形式


  社区工作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延庆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延社委文〔2018〕34号)执行工资待遇标准(含五险一金),与各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并统一管理,依据分配的工作岗位到街道、乡镇社区开展工作。


  (二)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服务协议。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上交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应保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69182953)


  (此公告有效期自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7日)

2020年延庆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v.docx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延庆区民政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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